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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承恩作《西游记》二证
百回本《西游记》问世以后,各种刻本上都没有作者吴承恩的署名。现在人们认定这部书的作者是吴承恩,都是根据一些别的材料推断出来的。天启《淮安府志》说,吴承恩“善谐剧,所著杂记几种,名震一时”,并在他的名下记载了他的作品,其中就有《西游记》一书。藏书家黄虞稷《千顷堂书目》中,也编录了吴承恩著的《西游记》(可惜的是他误载之于史部舆地类)。一些私人著作中,又从语言方面进行论证,认为《西游记》中多淮安方言,这也是吴承恩写作《西游记》的一个重要论据。这些材料很能说明问题,论证也很有力。我认为,《西游记》中一些淮安地方特色,也应视为吴承恩写作《西游记》的证据。我这里举出两个例子,试图说明这个看法。 百回本《西游记》第八十六回,孙悟空在隐雾山打死艾叶花皮豹子精,救出唐僧等人以后,难友樵子拜接师徒四众入“柴扉茅舍”,展抹桌凳,奉献几品野菜酬谢。这时,吴承恩用了一段韵文,描述了淮安一带的三十几种野菜。他如数家珍地说过黄花菜、白鼓丁、马齿苋、马蓝头、狗脚迹、猫耳朵、剪刀股等以后,写道:
油炒乌英花, 菱科甚可夸;
蒲根菜并茭儿菜,四般近水实清华。 以上所列这些野菜,多数在淮安以外的地方也有,只是名称因地而异各有不同而已。但是蒲根菜有些不一样,它不是什么地方都有的。蒲根菜又名蒲菜、蒲儿菜,因为它是香蒲根部的茎芽,所以又名蒲芽、蒲笋;在古书上则称之为蒲、深蒲或蒲蒻。蒲根菜是淮安的传统名菜,特别是明、清以来,更是淮安特有的名馔。 人类食用蒲根菜本来并不仅限于淮安一地,而且历史也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。先民们为了生存和繁衍,各类的草木果茎都曾啖食过,蒲根、蒲芽是常见易取之物,肯定也在采集之列,并作为普通食物之一种。据史籍记载,蒲根菜还曾被认为是很好吃的东西。《诗经·大雅·韩奕》云:“其蔌维何?维笋及蒲”。郑玄注“蒲”即“蒲蒻”。蒻音ruo,就是香蒲没入淤泥的嫩茎。该诗的意思是:韩侯到蹶父的邑去娶妻,路过屠邑(在今陕西西安东部),屠邑的显父,即以竹笋和蒲根菜来为他饯行。《周礼·天官·醢人》也曾说过“深蒲醓醢”的话,郑玄亦释为“蒲蒻”。由此可见,蒲根菜在上古时代是登得了大雅之堂的蔬菜。但是,随着人类的不断进步,社会的日益发展,人类的食物种类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。以前食用过的东西,经过多次筛选,有的被固定下来,有的就被逐渐淘汰了,代之以其它新发现的食物。从总的情况来看,蒲根菜毕竟不是什么最好吃的东西,加之水土变异,也会使它的味道不再鲜美,因而便逐渐不再被人类当作美菜了。南北朝时代魏贾思勰的《齐民要术》卷九尚说,蒲根菜“《周礼》以为菹,谓蒲始生,取其中心入地者蒻,大如匕柄,正白,生啖之,甘脆”。而另一本古书《瓜蔬疏·蒲笋》则言,“蒲笋、芦笋皆佳味,而蒲笋尤佳,吾地人乃不知食耳。然种蒲者间取之,苦不成笋,岂其别种耶?”看来此时吃蒲根菜的少了。梁元帝《与刘智藏书》云:“或有百镒可捐,千金非贵,松子为餐,蒲根是服”。这明显是把蒲根菜当作苦行者的食物,其味道一定不会怎么美的。与吴承恩同时代的医药学家李时珍(1518—1593)的《本草纲目》第十九卷《香蒲》云:“今人罕有食者”。徐光启(1562—1633)著的《农政全书》卷五十三,再没有将它当成美菜了,仅将它列入“荒政”一类中,在“救饥”的名目下介绍它的吃法。以后便不再见说蒲根菜味美可食的介绍,甚至连它的名字也很难听到了。 但是,在淮安却不一样了。淮安水乡泽国,沼泽地带,盛产芦蒲,因此,不但早就有了吃蒲根菜的传统,而且一直保留至今天。汉代文学家淮人枚乘的《七发》中,曾经谈到吃蒲根菜。他借作品中人物吴客之口,叙述精美的食物说:“雏牛之腴,菜以笋蒲”。其意思是说,用小牛的肥肉,与竹笋、蒲根菜一同烹制。传说南宋初,韩世忠守楚州,他的夫人淮安新城人梁红玉曾用蒲根菜作食物,犒劳将士,所以淮安有吃蒲根菜始于梁红玉的说法。明清以来淮安人的诗文、小说中,也经常赞美蒲根菜。例如吴承恩的同乡前辈顾达(1438—1522),弘、正年间在外地做官,曾作《病中乡思》诗一首,今见于吴山夫的《山阳志遗》卷四,诗云:
家在新城古刹旁,
小桥流水浴斜阳。
月明鹤影翻松径,
风暖莺声闹草堂。
一箸脆思蒲菜嫩,
满盘鲜忆鲤鱼香。 病多欲去增惭愧,
未有涓埃报圣皇。 这首诗中提到了淮安两样家乡菜:一是蒲根菜,二是鲤鱼。这两种方物在淮安地方志中均有记载。例如天启《淮安府志》卷二《物产》中,蒲根菜列于第四类“蔬菜”的第十一种,用的是古名蒲蒻;鲤鱼则列于第十二类“鳞介”之首。可见明代淮安人已意识到蒲根菜是地方特产了。天启志的这一记载一般不被人重视,顾达的这首诗影响却很大,人们为了说明蒲根菜是淮安的特产,往往都拿这首诗来做依据。清同治七年(1868)春镌的淮安《郡治典故摘录要解》(又名《淮治滨泥录》)卷上,在“物产”类中为蒲根菜列了一条,名下引证的就是顾达“一箸还思蒲菜嫩”这句诗。 蒲根做菜,为什么到了明代在别的地方就“人罕有食者”,仅将它列入“荒政”、“救饥”的物品中去,而淮安人依然拿它当美菜呢?这主要因为淮安水土好,几千年来未有变异,甚至更加适合蒲根菜.的生长发育。淮安蒲根菜以万柳池、勺湖、夹城和新城所产的最佳,其中尤以万柳池天妃宫蒲根菜和夹城池河蒲根菜最为著名。因为这里池浅淤深,水质优良,所产蒲根菜茎粗白长,壮而不老。其它地方水土各异,所产皆不及淮,即连淮安四乡所产的也远不及城区的好。别的地方产的不成笋形,只能叫做蒲根,不称之为菜,因为这些东西既绿且瘦,非苦即涩,难以入馔。 淮安蒲根菜可炒可烩,肥嫩香脆,爽口美味,可以制作多种名菜,其中最为有名的是鸡粥蒲菜。它的制作方法是将母鸡炖烂,取汁加佐料与蒲根菜烩制。它和枚乘所说的“雏牛之腴,菜以笋蒲”是一脉相承的。每有远方贵客来淮,淮人总是用地方名菜蒲根菜来招待。有趣的是,1982年首届《西游记》学术讨论会在淮安召开,淮安即曾以蒲根菜招待与会代表,作为家乡的芹献。 顾达字存道,号贯初子,同治《山阳县志》卷十二有传。此人系吴承恩的祖辈人,嘉靖二十八年,吴承恩的好友沈坤曾为他的儿子顾林书丹过墓志铭。顾达在淮安才名籍甚,为人撰写过许多金石碑版,至今尚时有发现。他官至陕西行太仆寺卿,病归后曾与修正德《淮安府志》,是当时乡里一个德高望重的人。别人思乡,都以描绘家乡的山水人情来表达,顾达思乡,居然以颂扬家乡蒲根菜的脆和嫩来表达,真是别具一格,亦足见淮人对家乡特产蒲根菜的深情!顾达家住淮安新城,吴承恩住淮安河下,两处相去不远。他俩年纪虽然悬殊较大,但承恩青少年时代是可以经常去拜访这位乡前辈的。顾达把他的热爱家乡的情感传染给吴承恩,吴承恩将蒲根菜写入小说,是很自然的事情。《西游记》中写到了蒲根菜,不但为这部小说增添了一点淮安地方特色,而且也证明了这部书的作者非淮安人莫属。 百回本《西游记》中常常写到土地庙、土地神,几乎唐僧每遇到一难,都有土地老爷出来活动。在许多的关于土地神的描写中,吴承恩在人们不太注意的时候用了一笔,提到了一个“都土地庙”。那个“都土地庙”是观音菩萨来长安寻找取经人时的临时寓所。书中一共提到过三次,第一次是在第八回,当时观音菩萨刚到长安。书中写道: 师徒们变两个疥癞游僧,入长安城里,早不觉天晚,行至大市街旁,见一座土地神祠,二人径入,……那土地又急跑报与城隍、社令,及满长安各庙神祗,都知是菩萨,参见告道:“菩萨,恕众神接迟之罪”。菩萨道:“汝等切不可走漏一毫消息。我奉佛旨,特来此处访取经人,借你庙宇,权住几日,待访着真僧即回”。众神各归本处,把个土地赶到城隍庙里暂住,他们师徒隐遁真形。 这里并未说这个土地祠是什么土地祠,只是说它的位置在“大市街旁”。第二次提到这个土地祠是在第十回,写观音夜救唐太宗时,就明确交代他们住的是“都土地庙”了:
……原来这是观音菩萨。领佛旨,上东土,寻取经人,此住长安城都土地庙里。夜闻鬼泣神号,特来喝退业龙,救脱皇帝。 在第十二回中,作者第三次提到了这个“都土地庙”,那是在观音找到取经人以后了:
……菩萨又坚辞不受,畅然而去,依旧望都土地庙中,隐避不题。 土地神本来就是社神,是一方土地之主。古代中国人认为,“人非土不立,非谷不食”(《白虎通·社稷》),故处处立祠,将它与谷神同祀之,名之曰社稷坛。因为立社者的身份不同,所立的社名称也就不一样。上古的国君、诸侯、大夫所立的社分别叫太社、国社和置社。后来封建社会皇帝在京城立的社叫太社稷坛,各个府州县立的社则统称社稷坛。在民间,各乡村群众也都纷纷立社,但它的名称却逐渐演变为土地庙或土谷祠,被供奉的神也逐渐变化为管理一方事务的土地老爷了。都土地庙者何?从字面上来理解,大概就是全国最大的土地庙。唐代的国都在长安,这个都土地庙理所当然的立在长安。然而查考有关史籍,长安并无都土地庙。封建社会里全国最大的祭祀社神的地方,就是皇帝在京城设的太社稷坛。太社稷坛是皇权的象征,但从来不叫都土地庙,其位置更不在“大市街旁”。据徐松《唐两京城坊考》,唐代长安的太社稷坛在皇城含光门内西侧,与安上门内东侧的太庙相对称,即所谓“左社稷,右宗庙”。这是国中古代皇城传统设计的固定格局,其它各代也莫不如此。另外,再细看上述引文,吴承恩将土地与城隍、社令并提,社令本即应是社神,似与土地有重迭之处。或者这里的土地即都土地老爷,社令是其下寮。在明代,京城里亦无都土地庙,只有都城隍庙。《明史·吉礼三》说,三国时代即有祭祀城隍的风气了,明代正式将它列入祀典,在京城者称之为都城隍,但无都土地的记载。其实这里完全用不着考证其有无,因为作者是在写小说,本来就用不着在现实生活中一一找到实有的东西。 但是,这个一般人不会注意到的“都土地庙”一说,并不是吴承恩的臆说,他是有事实基础的。在我国历史上确实有过一座都土地庙,它的位置不在历史上各代的京城,而是就在淮安。它的名字叫“都土地祠”,又叫“火土祠”,。明天启《府志》卷九记载:“火土祠:都土地祠,督府西,祀山阳公刘主。”“督府”就是漕运总督府,位置在今体育场地面。都土地祠由此向西,在响铺街西端十字街口的西侧,居路北面南,其遗址今已改建为市粮食局。祠东侧十字路口俗称为“土地祠市口”,这个位置,正好如《西游记》所描绘的那样,是在“大市街旁”。“山阳公”本汉光武帝的儿子刘荆,但亦有人指为汉献帝刘协。天启《淮安府志》卷二十四《丛谈》云: 都土地祠:汉世祖建武十五年,封子荆为山阳公,治山阳,即射阳之故城。十七年为王国。则山阳公乃世祖之子。俗今指为献帝云。 东汉末年,曹丕篡位,降封汉献帝为山阳公,食邑在河南,淮安以古名与河南山阳相同而祀汉献帝,纯系附会。此山阳公指刘荆或近乎事实。但是,据目睹过该祠的老人们回忆,淮安都土地祠确是供奉的汉献帝。这个祠既不是淮安府或山阳县的社稷坛(地方志记载府县的社稷坛在别处),更不是任何朝代的社稷坛,但却冠之以“都”。这个都土地祠比普通的土地祠大得多,前有很大的庙门,门楣上有楷书横额“都土地祠”四字。中有长长的甬道,甬道的东西有耳房。后有大殿,殿供汉献帝泥塑。祠以道士居奉之,居殿之西侧。殿东侧向后,有一很大的“内宫”,仍供汉献帝与伏皇后,配以张牙舞爪的泥塑若干。该祠的活动时间亦与其它社稷坛不同,一年三次:清明、七月半、十月半。每逢这些日子,好事者即抬着汉献帝与伏皇后的塑像,在大街上舞蹈游行。这是淮安特有的群众活动。 都土地庙这个名称,他方人完全没有必要去捏造它,只有淮安人吴承恩,看着家乡的实事,涉笔成趣而顺便写到它。《西游记》中的都土地庙,就是淮安市都土地祠的影子。 《西游记》的扉页上,虽然没有题上作者吴承恩的名字,但是,吴承恩在描述都土地庙、蒲根菜等细微末节的字里行间,却悄悄地打上了“淮安吴承恩汝忠甫著”的印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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