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功能的工具:金箍棒
——《西游记》神魔武器的启示
刘 怀 玉
金箍棒,大名鼎鼎,谁都知道它是孙悟空的武器。只要提起它,人们就会联想起孙悟空;提起孙悟空,人们也会立刻想到它。我不称它为武器,而称它为“工具”,是因为它的功能太多,不是只用“武器”二字所能概括得了的。当然,它的主要功能还是武器。然而,武器也是工具中的一种,只不过是战斗时专用的特种工具罢了,广泛地称它为工具也没有什么错。我称它为“工具”,主要是想提醒读者注意,金箍棒是多功能的工具。这种多功能的工具是作者的丰富想象和大胆创造,尽管当时是一种幻想,但对后来的人类研制、改进和发展使用工具过程,实在起了很大的启示作用。
在古代神话故事和传说中,人们塑造神魔、仙、佛英雄形象时,往往只注重人物的神力、道术、变化等方面的描绘,有时进行极力夸张,以显得神奇怪异,惊心动魄。对于他们使用的是什么武器,这些武器有些什么特长和威力,则不甚了了。上古神话中的英雄人物往往是赤手空拳,徒手创造奇迹。例如战神蚩尤与黄帝打仗,靠的是布起大雾、魑魅魍魉的怪声和风伯雨师的风雨,尽管传说他发明过五种兵器,但未见他使用过别的什么武器。水神无支祁与大禹的部下多次相斗,他们究竟使用了什么武器,书中竟然一点没有交代,河神巨灵劈开华山,也是徒手操作的,至今在那儿还有他掌迹和足迹。到了明代小说中,虽然他已不做河神,改行给玉帝当先锋卫士了,人们还是给他创造了一个身材高大臃肿的形象,并授给他一对宣花大斧,才使之与曾劈开华山的身份相适应。这些情况反映了上古时代,人类使用的工具极为原始,极为简单。那时武器与普通工具没有什么区别,各种人等,包括天神在内,他们所使用的武器,或者说工具没有多少种类,亦无多大威力,所以无足称道,不值得花多少笔墨。战争的胜负主要取于人本身的力气大小,智慧的高低,不依赖什么武器,所以作者极力夸张他们神力如何之大,走路如何之快,如何能腾飞,能变化出普通人根本无法做到的自然现象来。如风、雷、洪水、山崩地裂等等。那时人们可能还没有认真想到武器这种事,大概更不会有唯武器论的吧?这是因为当时社会生产力低下,人们还不知道,也不可能制造复杂的工具,在神话故事中当然也就不可能有值得称道的武器了。
随着生产力的提高,人类社会的发展,人类制造并使用的工具也在发展;由简单粗糙的原始工具,逐步改进为复杂精致的工具,门类品种也越来越多,走向专门化复杂化。其中的武器这一类也逐渐多样化起来。反映到小说中,作者在塑造人、神形象时,也开始注意武器的运用了。特别是明清小说,一般的战斗者以及神仙妖魔,都有了自己的武器,名目很复杂。就《西游记》这部小说而言,书中提到的武器品种就极为繁多。如果进行分析一下,大致有这样几大类:
第一类是普通武器。如第四回孙悟空从傲来国摄取回来的武器,名曰“刀、枪、剑、戟、斧、钺、毛、镰、鞭、钯、挝、简、弓、弩、叉、矛”等等,这是最基本的常规武器,只能供花果山小猴和其他一些无名小辈使用,没有多大威力,与神仙的高级武器是无法比拟的。
第二类是特种武器,是神仙们的宝贝,威力很大,所以也可以称做高级武器。这些武器来历都不凡,往往是天造地设的独一个,为某些仙佛神魔所独有,使用方法也各不一样,产生的威力也各具特色,神奇异常。例如黄眉大王的金铙和白布搭儿,又称“人种袋”,赛太岁的三个金铃,独角大王的金钢琢,红孩儿的火尖枪和燃火车,铁扇公主的芭蕉扇,十八罗汉的金丹砂,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的紫金红葫芦、羊脂玉净瓶、晃金绳等等。
第三类是专业化武器,是神仙们职业上所使用的必备工具,也就成了他的战争武器,而人们则通称之为宝贝。例如,雷神专管打雷,使用的工具“雷屑”就是他的武器。风婆、巽二郎的武器就是他们放风的风口袋,火德星君的武器则是平时放火的火枪、火刀、火弓、火箭,以及火龙、火马、火鸦、火鼠等神物。黄河水伯龙王的武器是他盛放河水的白玉盂儿、玉兔精的碓形的武器是他捣药用的捣药杵。
第四类是生物武器。如毒敌山蝎子精的倒马毒,盘丝洞蜘蛛精的蜘蛛丝,这是利用了妖精动物性的本能。如果说这还不算是自觉有意识地运用生物武器的话,那么黄花观多目怪用鸟粪熬制的毒药来毒唐僧,则完全是自觉地运用生物化学武器了。这里只是列举一些妖精,利用动物性特征来杀伤对方的情况,至于依据动物本性一方吃掉另一方,或者打败另一方,如井木犴吃犀牛怪辟寒儿(第92回),昴日星宿降蝎子精(第55回)毗兰婆降蜈蚣精等(第72回),大体属于生存斗争的范畴,则不在此列了。
第五类是光学武器。如蜈蚣精多目怪千只眼睛中迸放出来的金光。此金光虽然也是妖魔动物性特征的体现,但用光来杀伤敌人,手段实在特殊,故应值得单独提一提。
《西游记》中的武器,不但种类繁多,而且性能各异,由于社会环境的不同,各人的习惯不一样,以及由于其他历史的原因,许多人只能擅长某一种武器。这在元明清小说戏曲中也有所反映:有许多人物有了固定的艺术形象,同时也有了固定的使用武器。例如孙悟空使用金箍棒这是猴子的特性;猪八戒用钯,因为要在高老庄种地;托塔天王手中的宝塔,是他那特殊复杂的父子关系的象征……他们所用的这些武器,逐渐成为这些人物形象的特征之一。经过长期的流传,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,以至成为一个固定的符号,能够分别代表它们的主人孙悟空、猪八戒、李天王。人们一见到金箍棒、钉钯、宝塔,就会立即想到孙悟空、猪八戒、李天王;一见到孙、猪、李,也会分别想到这些特种兵器。如果只见孙悟空而不见其金箍棒,就会感到艺术形象有所欠缺。这是小说家们艺术魅力所致,也是当时现实社会中工具复杂化、精致实用化和社会分工专门化在小说艺术中的反映。
人类的使用工具其中包括武器,由低级到高级,由简单到复杂,以至制造、使用专门化、固定化,无疑是一种进步,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。但是,工具虽然先进,而种类过于复杂繁多,性能过于专门化,人们会无法一一适应,更不必说全部掌握;而且在置备、收藏和使用诸方面,必然产生很多麻烦。这时候,一种工具能具备几种工具的功能,将会是人们追求的新目标,多功能的工具将会应运而生。
金箍棒是典型的多功能工具。如果作为武器来看,它是一种非常厉害的武器。孙悟空大闹天宫,保唐僧西天取经,降妖伏怪全靠的它。然而,它最初出现在世界上的时候并不就是武器,而是测量水的深度的“定子”。用现在的话来说,它原先是个单一功能的工具——测量标杆。它的原材料是“鸿蒙初判陶熔铁”(第88回),加工成形者是道教始祖太上老君:“棒是九转镔铁炼,老君亲手炉中锻”(第75回)。使用者是大禹,当时称他为“天河定底(或称镇底)神珍铁”,或径称“神铁”(第3回)。其实,这都不是它真实名称,第三回叙述它的外形与名称时说:
有斗来粗,二丈余长……拿出海藏看时,原来两头是两个金箍,中间乃一段乌铁;紧挨箍有镌成的一行字,唤做“如意金箍棒,重一万三千五百斤”。
它的重量这么大,另外还有根据。第56回他对毛贼说:“这条棍本是如意金箍棒,天秤称的,一万三千五百斤重”。
它还有个名字叫“灵阳棒”,外表还有花纹。此见第七十五回:
中间星斗暗铺陈,两头钳裹黄金片。
花纹密布鬼神惊,上造龙纹现凤篆。
名号“灵阳棒”一条,深藏海藏人难见。
既然棒上有名称,为什么大禹不这么称它?在龙宫几千年,龙王为什么也不称它大名,而仅称之“神铁”?也许当时金箍棒上这行字还没有呈现出来,就象它的许多功能没有表现出来的一样。不管怎么说,反正大禹治水完了以后,就把它遗弃了,丢在东洋大海。说是“定底神珍铁”,实际上乃是一根无用的废铁。但对于孙悟空来说就不一样了,首先,它一见孙悟空就放光。用孙悟空的话说,这叫“物各有主。”用龙婆、龙女的话说,“这几日霞光艳艳,瑞气腾腾,敢莫是该出现遇此圣也。”金箍棒见孙悟空就放光,就象一个待时而沽的才士,预知他将被启用,即将显示他的神威而兴奋的缘故。这当然是个神话,但颇有拉盐车的千里马见了伯乐的劲头。总之,从此金箍棒便不再是定子了,而成了一件威力无比的武器了。孙悟空重新给它派了用场,产生了许多奇迹。
金箍棒作为武器来说,它有两个区别于其他武器的特点,一是可以随意变化大小“时间要大瓮来粗,或小些微缩如线。粗如南岳细如针,长短随吾心意变”。(第75回)第三回中,孙悟空表演给花果山的小猴们看:
他将那宝贝颠在手中,叫“小!小!小!”即时就小做一个绣花针儿相似。……叫“大!大!大!”即又大做斗来粗细,二丈长短。他弄到欢喜处,跳上桥,走出洞外,将宝贝揝在手中,使一个法天象地的神通,把腰一躬,叫声“长!”他就长的高万丈,头如泰山,腰如峻岭,眼如闪电,口似血盆,牙如剑戟;手中那棒,上抵三十三天,下至十八层地狱,把些虎豹狼虫,满山群怪,七十二洞妖王,都唬得磕头礼拜,战兢兢魄散魂飞。
二是能变出多个金箍棒来。第四回孙悟空初战哪吒时,哪吒使出了他的看家本领——变成面三头六臂,手持六般兵器打人。孙悟空也不示弱:
好大圣,喝声“变!”也变作三头六臂,把金箍棒幌一幌,也变作三条,六只手拿着三条棒架住。
第三十一回与奎木狼黄袍怪相斗时,他也曾这么干过:
行者见了,满心欢喜,双手理棍,喝声“变!”变的三头六臂;把金箍棒幌一幌,变做三根金箍棒。你看他六只手,使着三根棒,一路打将去。
他还能让金箍棒成十成百成千成万的变。第五十回,悟空与金山兕大王战斗时:
行者忍不住焦躁,把金箍棒丢将起去,喝声“变!”即
变作千百条铁棒,好似飞蛇走蟒,盈空里乱落下来。
第九十五回在天竺国与假公主玉兔精赌斗时,也是这样:
行者把棒丢起,叫一声“变!”就以一变十,以十变百,以百变千,半天里,好似蛇游蟒搅,乱打妖邪。
在与哪吒赌斗时,金箍棒还曾“以一化千千化万,满空乱舞赛飞虬”“变作万万千千,半空中似雨点流星”。(第4回)
这条金箍棒“天上地下,都有名声”(第75回)。龙王见了害怕说:“那块铁,挽着些儿就死,磕着些儿就亡;挨挨儿皮破,擦擦儿筋伤!”(第3回)因此,它可以给唐僧鼓气壮胆,也可以威慑妖魔。第七十四回,唐僧师徒们听到太白金星说,狮驼国三个妖精本领如何厉害时,唐僧便“战兢兢,毛骨悚然”。行者便道:
不要虚惊!若论满山满谷之魔,只消老孙一路棒,半夜打个罄尽!……不用什么抓拿捆缚,我把这棍子两头一扯,叫“长!”就有四十丈长短;幌一幌,叫“粗!”就有八丈围圆粗细。往山南一滚,滚杀五千;山北一滚,滚杀五千;从东往西一滚,只怕四五万砑做肉泥烂酱!
经他这么一讲,唐僧的紧张情绪才稳定下来,继续前进。金箍棒的英名,也能瓦解敌人上万妖兵。同在第七十回中,行者变成小妖,在妖精中散布流言——
众妖道:“你今早巡风去,可曾撞见什么孙行者么?“行者道:“撞见的。正在那里磨杠子哩。”众妖害怕道:“他怎么个模样?磨什么杠子?”行者道:他蹲在那涧边,还似个开路神,若站起来,好道有十数丈长!手里拿着一条铁,就似碗来粗细的一根大杠子,在那石崖上抄一把水,磨一磨,口里又念着:‘杠子啊!这一向不曾拿你出来显显神通,这一去就十万妖精,也都替我打死!等我杀了那三个魔头祭你!’他要磨得明了,先打死你门前一万妖精哩!”那些小妖闻得此言,一个个心惊胆战,魂散魄飞。……原来此辈都是些狼虫虎豹,走兽飞禽,呜的一声,都哄然去了。这个倒不象孙大圣几句铺头话,却就如楚歌声吹散了八千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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